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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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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晋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秘书长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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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革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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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公开比选公告

为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名额

本次比选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二、资格条件

(一)法律顾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运行规范,成立3年以上,业绩优良,有熟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和文博行业法规的专业律师;

3.具有文博单位或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案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违规执业行为;

(二)选派的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持有有效期内律师执业证书,且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专业能力较强,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事项;

3.熟悉文博行业发展情况和事业单位工作规则,身体健康,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4.严格遵纪守法,近5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2022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

5.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法律顾问职责

1.为委托方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提供法律意见。

2.对委托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根据委托方要求,为其或协助其草拟、修改、审查、规范各类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对甲方提供的《合同、协议签批单》律师审核意见一栏中依法、如实填写律师审核意见。

4.接受委托方委托,参与委托方公益性合同、经济合同或有关公益、商务及经济项目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5.向委托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委托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6.办理委托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期限

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五、服务方式与费用

法律顾问为兼职,服务基础费为人民币6万元/年(为含税包干总价,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所有费用)。

六、比选程序

(一)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同时提供拟选派律师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公章。上述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均应形成电子文档(PDF格式)同时提交一套。(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电子邮箱:3642949813@qq.com)

(二)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经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及人选名单。

(三)公示

通过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将拟聘服务单位及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服务单位及人选,签订服务合同,颁发聘书。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法律顾问比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加比选资格。

2.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3.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综合评定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4.本公告由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6号,邮政编码100009)

联 系 人:李  朋 

联系电话:010-84041260

附件:关于公开比选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

2023年8月4日